
各县(市)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:
按照《申慱亚洲官方网: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和《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非电燃煤锅炉(窑、烘干炉)整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全市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要在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,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,同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。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关键时间节点,省环保厅、市环保局已分别召开专题调度会议,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现将各地当前整改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各地整改推进情况
2017年,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,我市共有20蒸吨/小时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127台,其中,未实施除尘改造110台、未建成脱硫设施64台、即未实施除尘改造也未建成脱硫设施64台。
截至5月底,已完成除尘、脱硫、在线监控安装等污染治理设施改造44台。其中,市属直管13台(船营区4台、高新区4台、经开区4台、中新食品区1台),龙潭区1台、丰满区2台、永吉县2台、舒兰市11台、磐石市1台、蛟河市2台、桦甸市12台。
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83台。其中,船营区1台、龙潭区1台、丰满区1台、中新食品区1台(市管)、永吉县14台、舒兰市7台、磐石市32台、蛟河市18台、桦甸市8台。具体整改进度如下:
1、已与设备生产厂家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合同签订的18台(舒兰市3台、磐石市9台、蛟河市6台)。
2、有除尘和独立脱硫等设施,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24台(龙潭区1台、磐石市20台、桦甸市3台)。
3、有除尘、独立脱硫等设施并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,未开展监督性监测5台(中新食品区1台(市管)、蛟河市4台)。
4、有除尘,没有独立脱硫设施,同时未安装在线监控装置35台(船营区1台、永吉县14台、舒兰市4台、磐石市3台、蛟河市8台、桦甸市5台)。
5、针对历史遗留问题,需进一步明确、推进治理改造措施的丰满区1台。
综合以上情况,永吉县、蛟河市仍各有14台未完成独立脱硫设施改造,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。
二、下步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,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纪律要坚持做到“五个一律”。目前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,还有不到4个月时间,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,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领,集中攻坚、强制推进。尤其是永吉县政府、蛟河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包保辖区内非电燃煤锅炉整改,丰满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包保协调推进整改措施落实,确保全部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。
(二)强化整改标准
1、对20蒸吨/小时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,应本着高标准、升级彻底的原则执行,确保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。
2、对部分20蒸吨/小时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已停止使用,不能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,因其他因素不能彻底拆除的,必须去功能化。
3、对辖区内备用的20蒸吨/小时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也要按要求完成治理设施改造,否则不得投入使用,必须保证能够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。
4、各地对单台出力65蒸吨/小时以上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,要参照环保部《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环函〔2018〕179号)中规定执行。
(三)加强执法监管
各地要加快推进20蒸吨/小时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整改进度,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每月5日前将整改进度进行汇总上报,同时市环保局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,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对各地整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察、督办,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。
特此通报。
申慱亚洲官方网: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