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锚定目标,重点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管。聚焦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、批发市场、经销门店等重点领域,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,仔细查验产品合格证明、进货票据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,严查以次充好、经营“三无”产品、商标侵权、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。配合质检院开展化肥质量抽检,共抽检5户7个批次。
二是专项检查,同步聚焦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规范。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做到明码标价,是否存在哄抬物价、价格欺诈、假冒专利、虚假宣传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,督促农机、农膜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,确保农资产品来源可溯、去向可追。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,检查经营主体86户次,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。
三是普法同行,筑牢农资安全防护网。在强化监管执法的同时,船营分局坚持监管与普法并重,深入经营集散地、农资经营门店等重点领域,向经营户宣传《产品质量法》《商标法》等法律法规,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。基层所利用3·15宣传活动,向消费者普及农资选购技巧及维权途径,提醒农户购买农资时索要票据、留存凭证,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农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,营造“放心购农资、安心搞生产”的良好氛围。
( 责任编辑:武小玉)
初审:刘璐 复审:孙雷 终审:游占明